职位月薪: | 面议 | 工作地点: | 长春市 |
发布日期: | 2021-08-12 | 工作性质: | 全职 |
工作经验: | 不限 | 最低学历: | 硕士及以上学历 |
招聘人数: | 2 | 职位类别: | 秘书/行政/助理/翻译 |
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
劳务派遣制岗位用工信息
一、招聘岗位
办公室行政助理,2人
二、岗位职责
1.协助完成心理学院办公室行政事务工作;
2.配合完成心理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。
三、任职要求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,无任何违法犯罪行为记录;
3.年龄35周岁以下;
4.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;
5.具有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服务意识;
6.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;
7.熟练使用计算机网络及办公软件。
四、薪酬福利
1.入职即缴纳五险一金;
2.具体薪酬面议。
五、应聘方式
1.报名材料
(1)应聘者个人简历电子版;
(2)应聘者毕业证、学位证书(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,国外、境外取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学位认证证书)扫描件电子版;
(3)应聘者在校期间的成绩单和相关证书、奖项等材料扫描件电子版;
(4)应聘者填写完整的《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劳务派遣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》(表格需应聘者在此页面下方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完整)。
请应聘者将上述材料制作为1个PDF格式的文件,发送至报名材料指定接收电子邮箱。
2.报名材料接收电子邮箱
psy@nenu.edu.cn
3.报名截止时间
2021年8月19日17:00
六、招聘流程
1.应聘者通过电子邮箱提交个人报名材料;
2.心理学院招聘工作组进行资格初审及材料认证,验证通过者参加笔试、面试考核;
3.通过招聘考核的拟聘人员须至东北师范大学校医院参加入职体检,如出现岗位空缺,按本次招录的总成绩排名顺次递补;
4.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,并在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网站公示7日;
5.公示期满无异议,签订劳务派遣合同。
七、用工形式
劳务派遣制
八、劳动合同签署方
吉林省外国企业服务有限公司
九、工作地点
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,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