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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聘信息

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劳务派遣制岗位用工信息

吉林省外国企业服务有限公司

职位月薪: 面议 工作地点: 长春市
发布日期: 2021-08-12 工作性质: 全职
工作经验: 不限 最低学历: 硕士及以上学历
招聘人数: 2 职位类别: 秘书/行政/助理/翻译

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

劳务派遣制岗位用工信息


一、招聘岗位

办公室行政助理,2人

二、岗位职责

1.协助完成心理学院办公室行政事务工作;

2.配合完成心理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。

三、任职要求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2.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,无任何违法犯罪行为记录;

3.年龄35周岁以下;

4.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;

5.具有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服务意识;

6.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;

7.熟练使用计算机网络及办公软件。

四、薪酬福利

1.入职即缴纳五险一金;

2.具体薪酬面议。

五、应聘方式

1.报名材料

(1)应聘者个人简历电子版;

(2)应聘者毕业证、学位证书(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,国外、境外取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学位认证证书)扫描件电子版;

(3)应聘者在校期间的成绩单和相关证书、奖项等材料扫描件电子版;

(4)应聘者填写完整的《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劳务派遣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》(表格需应聘者在此页面下方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完整)。

请应聘者将上述材料制作为1个PDF格式的文件,发送至报名材料指定接收电子邮箱。

2.报名材料接收电子邮箱

psy@nenu.edu.cn

3.报名截止时间

2021年8月19日17:00

六、招聘流程

1.应聘者通过电子邮箱提交个人报名材料;

2.心理学院招聘工作组进行资格初审及材料认证,验证通过者参加笔试、面试考核;

3.通过招聘考核的拟聘人员须至东北师范大学校医院参加入职体检,如出现岗位空缺,按本次招录的总成绩排名顺次递补;

4.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,并在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网站公示7日;

5.公示期满无异议,签订劳务派遣合同。

七、用工形式

劳务派遣制

八、劳动合同签署方

吉林省外国企业服务有限公司

九、工作地点

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,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


附件: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劳务派遣制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.docx